(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持有幼儿园园长岗位资格合格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
3.理解和熟悉国家有关幼儿教育法规、教育方针和政策,明确新时期学前教育事业的责任与使命。
4.熟悉幼儿园管理运作,对工作高度负责;具有优良的职业操守,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合作意识。
5.熟悉幼教行业,能够根据市场动态开展培训,幼儿园规划、宣传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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