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方针,执行主管部门的要求与学校决议;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行政、人力、财务等工作计划;3.组织制定和执行各部门的工作规章制度,审批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4.负责学校校办、人力、财务等管理部门的日常事务跟进、指导与督促,包括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处理员工关系,组织团建活动;5.协助校长处理突发情况与紧急事件,与学部建立有效沟通模式,为教育教学提供坚实保障。要求:1.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历;2.熟悉国内民办教育行业发展现状,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沟通交往及解决问题的能力;3.熟悉学校各项行政综合事务的内容与流程,熟悉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4.具有国家及省市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质民办学校管理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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