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履行《教育法》、《教师法》关于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 教师评估细则 的要求。2.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义务教育心理课程标准(2022年版)》等文件中的要求及精神指导,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3.贯彻预防性心理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学生学习活动中,了解学生中心理问题倾向,适时地开展心理教育及宣传工作。4.严格按照《番外外国语学校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开展咨询工作,热情接待学生、家长的来访咨询,认真处理家长与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帮助学生及其家长调节心理状况,并对心理偏常的学生进行及时的诊断和鉴别。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态的调研和学校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在学生面临各种心理危机时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干预,完成上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布置的专项任务,发挥心理研究和促进的作用。6.编制学期心理工作计划、心理咨询安排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的授课计划等具体工作事宜。7.把握各种途径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开展各种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对心理健康常识的认识,从而提高自我觉察能力。8.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能力。承担心理辅导咨询方面的科研工作,积极总结心理辅导咨询经验,探索心理辅导咨询工作的理想模式。岗位工作流程及要求:1.个案咨询工作。面向老师和学生,进行心理障碍咨询、心理问题矫正和个性发展咨询。2.团体咨询或辅导。对存在同一性问题的群体进行咨询或辅导,解决成员共同的发展或共有的心理问题。团体心理咨询既是一种有效的心理治疗,也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活动。3.老师和班主任心理健康辅导。定期参与班主任会和教师例会,推动班主任、任科老师心理健康教育的水平和能力,承担学校班主任、任课老师进行心理知识的普及与提高的工作讲座。4.各年级开设 心理健康教育 课,每周每班至少一节,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逐步关注并心理世界,打开心扉,成为阳光活泼的中学部。5.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对学生进行定期的、分层级的、循序渐进的心理康健讲座,这种方式受众面广,是德育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6.创设 学生心理社团 ,形成 朋辈心理辅导员体系 ,旨在通过 朋友、同辈 的力量,在同学之间形成一种互帮互助,助人自助的良好心理健康氛围。7.协助学部团支部,作好学生的励志和精神引领工作。任职条件:1.本科以上学历,经过专门的教育心理培训。2.具有较好的形象气质,特别要有较强的亲和力。3.具有 心理咨询师 或 心理咨询员 资格证书。4.具有心理个案咨询或团体咨询的实践、实习或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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