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生活老师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吃苦耐劳,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学校文化,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
2、女性,年龄在30周岁-50周岁;
3、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
4、健康无传染病和不良病史以及不良生活习惯;
5、高中以上学历;
6、要求工作期间住校(每周单休);
7、能够胜任中小学生生活管理,有寄宿学校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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