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1,高复班教学辅导工作; 2,学生思想教育工工作。 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 2、有多年高三或高复教学经验者; 3、具有优良的教学业绩,市级以上评优课获得者、优秀班主任优先;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试讲通过立即上岗,签订聘任合同 应聘者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及近照和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学校初审后,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考核。请勿只投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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