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组织制定学院教学相关管理文件。
3.组织制定学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修订课程计划与标准等。
4.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经验交流等工作。
5.组织开展学院的日常教学检查及教学质量监控。
6.组织开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1.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在高校担任过教学副院长、系主任职务者优先;
2。年龄不超过45岁,身心健康。
3.分管全院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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