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材料:
(1)《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务必填写完整);
(2)主要学术成果:近年来发表的论文(标注期刊等级)论著、参与的课题项目(标注立项证号)、获奖荣誉等情况及扫描件(电子版);
(3)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4)学历学位、职称材料: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及任现职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电子版)。
聘期待遇:
我院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优化各项培养措施,努力搭建更高发展平台,提供多种优惠待遇,积极创造良好用人环境,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发展。
(一)引进对象
第一类人才,优秀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第二类人才,紧缺急需专业的优秀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第三类人才,其他重点专业的优秀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第四类人才,其他一般专业的优秀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以上四类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详见《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
(二)引进待遇
1.第一类人才,享受正高三级岗绩效工资待遇,可作为院学术带头人优先推荐人选;提供安家费45万元,过渡房补贴每年1万元连给三年,科研启动费15万元。
2.第二类人才,享受副高五级岗绩效工资待遇,提供安家费30万元,过渡房补贴每年1万元连给三年,科研启动费10万元。
3.第三类人才,享受副高六级岗绩效工资待遇,提供安家费25万元,过渡房补贴每年1万元连给三年,科研启动费6万元。
4.第四类人才,享受副高七级岗绩效工资待遇,提供安家费20万元,过渡房补贴每年1万元连给三年,科研启动费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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