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
3.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实践能力、独立的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脱产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
4.为鼓励人才交流,毕业于我校的博士研究生,不得申请进校内同一学科的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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