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
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术骨干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 一事一议 ;
(3)住房待遇:安家费4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m2)一套。(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3、青年优秀人才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 一事一议 ;
(3)住房待遇:安家费25-3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m2)一套。
4、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 一事一议 。
5、银龄教师
长期任职教师,税前工资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按月发放;短期授课教师,税前工资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8000元/月,副高级职称教师6400元/月;远程授课+短期辅导教师,来校工作期间待遇按照短期授课教师待遇标准折合来校工作天数发放,远程授课按课时费不低于100元/课时发放。
(三)其他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匹配团队、职称破格晋升、研究生导师聘任、薪酬待遇、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报名方式:
填写《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点击下方立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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