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酬待遇
1.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术骨干。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 一事一议 ;
(3)住房待遇: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人才保障房(80-100m2)一套,安家费45万元(税后)。
3.青年优秀人才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 一事一议 ;
(3)住房待遇: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人才保障房(80-100m2)一套;安家费25-35万元(税后)。
4.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 一事一议 。
(三)配套政策
学校对引进青年人才给予全方位的政策保障,推动青年人才快速发展。
1.职称晋升。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2.办公室配备。学院为博士配备工作室。
3.团队建设。为每位博士配备校内合作专家,到校后即聘为硕士生导师。
4.职业发展规划。采取 3+3+Q 的培养方式,助力青年人才成长成才。3年引进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再给予3年支持期待遇,支持期期间或支持期满后,可申报关键岗、重点岗待遇,实现青年人才成长道路无缝对接。
5.科研时间保障。青年人才进校后,除承担基本工作外,最大限度保障青年人才科研时间。
6.配偶工作。配偶达到公开招聘条件的,择优录取;配偶学历在本科及以上未达到招聘条件的予以协助解决。
7.子女入学。学校附小遴选优秀师资,开设教师子女班,保障优势教育。
应聘材料:填写《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点击下方立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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